美國立法者週四提出了一項法案,旨在澄清數位資產的標籤方式,部分是通過一個新術語創造的“投資合同資產”。
明尼蘇達州R-Minn.的Tom Emmer和D-Fla.的Darren Soto在華盛頓特區加密倡導團體的支援下重新引入了“證券清晰度法案”。
Emmer 於 2020 年首次提出該法案,該法案將“投資合同資產”定義為與其所屬證券發行不同的資產。
“這個定義是技術中立的,將適用於所有出售或提供的資產,這些資產只會因為它們包含在投資合同中而被視為’證券’,”一位人士表示。 陳述 來自埃默爾的辦公室。
如果不區分資產和證券合同,必須在早期階段籌集資金的代幣專案將無法“一旦專案去中心化就離開證券框架,阻止這些代幣被用於其效用,這隻會損害代幣持有者,”他的辦公室說。
加密團體對該法案區分投資合同和標的資產的舉動表示讚賞。
“《證券清晰度法案》是一項至關重要的立法,通過重申投資合同與根據投資合同條款出售或轉讓的數字資產之間的區別,為投資者、消費者和企業提供了急需的確定性,”數位商會創始人兼首席執行官Perianne Boring在一份聲明中表示。
悠久的歷史
1946年美國最高法院的一個案例,通常被稱為Howey測試,已經確定了交易是否符合投資合同的條件,因此將被視為證券。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在決定哪些加密貨幣是證券時反覆引用它。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主席加里·根斯勒(Gary Gensler)說了最多的話 加密貨幣 是豪伊測試下的投資。
“我的前任傑伊·克萊頓(Jay Clayton)說過,我將重申這一點:在不預先判斷任何一個代幣的情況下,大多數加密代幣都是Howey測試下的投資合約,”Gensler在9月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