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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政府要求停止 Voyager-Binance.US 10億美元的交易 – 原因如下


來源:AdobeStock / Ascannio

Binance.US 收購倒閉的加密貨幣經紀公司Voyager Digital資產的計劃在美國政府要求擱置擬議交易后遇到了障礙。

根據法庭文件,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和紐約金融監管機構都對這筆10億美元的交易提出了反對意見,理由是多重擔憂。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表示,Voyager的交易可能違反了有關未註冊證券發行和銷售的法律。

更具體地說,該機構表示,實現再平衡所需的加密資產交易“可能違反1933年《證券法》第5條禁止在出售證券後進行未註冊的要約、出售或交付的禁令。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反對意見還引用了美國對 Binance.US 和全球幣安加密貨幣交易所的調查報告,Binance.US 據稱是該交易所的獨立合作夥伴。它說,「監管行動」可能意味著這筆交易可能變得“不可能完成”。

同樣,紐約最高金融監管機構和紐約總檢察長萊蒂西亞·詹姆斯(Letitia James)反對這筆交易,稱Voyager“在沒有許可證的情況下在該州非法經營虛擬貨幣業務”。

監管機構還提到,由於 Binance.US 在紐約沒有許可或可用,位於該州的Voyager客戶可能需要等待長達六個月才能獲得他們的資金。

“紐約帳戶持有人將無法控制其帳戶中的資產,包括是否出售加密貨幣以避免在波動的加密貨幣市場中進一步風險,”NYDFS表示,並補充說:

“相比之下,在不受支援的司法管轄區(’支援的司法管轄區’)以外的司法管轄區的帳戶持有人將可以自由交易欠他們的加密貨幣,在APA中定義為’淨欠幣’,一旦他們的幣安美國帳戶建立並遷移他們的資產。”

與此同時,上周最初批准該交易的美國破產法官邁克爾·懷爾斯(Michael Wiles)將於明天就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和紐約最高監管機構的新反對意見舉行聽證會。

“法院不能告訴政府現在說話,或者永遠在Voyager和 Binance.US 結婚之前保持和平,”威廉姆斯法官在最近的一份檔中說。“《破產法》中沒有任何內容允許法院免除當事人對政府過去和未來行為的責任。

Binance.US 提議的10億美元收購Voyager的交易將使客戶最終能夠提款,估計使用者可以收回其存款價值的73%。

值得注意的是,Voyager沒有義務接受交易所的要約。該報告援引Voyager的財務顧問的話說,該公司將需要長達一個月的時間來審查有關 Binance.US 對收購的承諾,其監管合規性以及客戶存款安全性的“新問題”。

Voyager是一家加密貨幣經紀人,於7月申請第11章破產,隨後幣安與FTX交易所之間發生了競標戰。10月底,FTX獲得了美國破產法院的批准,接管了Voyager的資產,但不久之後它就臭名昭著地倒閉了,幣安又回到了遊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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