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銀行業巨頭數字資產技術前主管David Schwed表示,為解釋和發展中部門留下自我監管,發展和變革的指導方針留出空間 – 而不是制定嚴格的法律來嚴格遵守 – 可能是加密網路安全監管的最佳選擇。 紐約梅隆銀行.
Schwed是區塊鏈網路安全公司的首席運營官 哈爾伯恩.他於 2022 年 6 月開始在公司工作。
他之前的職位包括紐約梅隆銀行數位資產技術全球主管和紐約梅隆銀行董事總經理兼首席資訊安全官 銀河數碼.
在接受Blockworks採訪時,Schwed以Gramm-Leach-Bliley Act(GLBA)為例。據美國稱,這項於1999年11月頒布的特別法律要求金融機構“向客戶解釋其資訊共用做法並保護敏感數據”。 聯邦貿易委員會.
施韋德指出,GLBA圍繞法律的某些相關部分使用了廣泛的語言 – 例如,圍繞“保持適當的保障措施”。報告稱,他認為,這使金融公司能夠繼續圍繞該行業認為可接受的“提高標準”。
現在,當這被轉移到加密行業時,類似的立法可能會用「模糊和模棱兩可」的語言編寫,他說,並補充說:
“一旦你設定了這個標準,你就讓銀行監管機構現在有能力進來,也許可以通過銀行考試開始設定這個標準。我不認為明確的監管是要走的路,因為一旦你給人們一個框架,說你必須做A,B,C和D,他們只會做A,B,C和D。
“今天好的東西,明天可能就不好了”
哈爾伯恩首席運營官認為,這一立場背後有一個很好的理由:技術在不斷發展,不可能足夠快地改變法律以趕上,他建議。
施韋德認為,
“當我們進入 [cybersecurity],那時事情會變得更加棘手,因為根據設計,法規不一定規定特定的技術或不同的策略。它應該足夠廣泛,以至於它正在發生變化。今天好的東西明天可能就不好了,但你不想繼續改變監管。
他指出,有特定的傳統金融風險管理法規可以應用於加密行業,例如《多德-弗蘭克華爾街改革和消費者保護法案》(又名《多德-弗蘭克法案》)中對託管人的資本儲備要求。
綜上所述,區塊鏈網路安全是主流採用的關鍵,Schwed認為。鑒於在加密領域看到的駭客攻擊嚇壞了監管機構並推動了機構,這一點尤其重要。
Schwed認為,監管機構以及傳統技術人員和安全專業人員都缺乏加密知識。儘管如此,市場仍在走向監管。
至於不斷收緊該領域的美國監管機構,這位高管表示,他相信“在我內心深處,他們想出台監管,但他們不想做錯事。我認為他們正在花時間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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